也许年纪,由于揭示着我们必然死亡的事实,同许多终极问题一样,带有命定的色彩。只因为衰老是如此日常,在时间的咝咝声中,我们忘记了它那从不松懈的、加在我们身后的推力。这比喻并不准确:人们习惯了用钟表计算生命的长度,却从未意识到,时间唯一有意义的度量是自我的年纪;「只有年纪能给予时间一定程度的实质」,同书名「我们为何膜拜青春?」一道,是这本所谓“文化史”最初吸引我的文字。

与耗费千万年进化出的肢体相比,智力在人类身上的发育并不完全。肉身进化以适应自然为目的,它要求动物尽可能地依赖使它们更好繁衍的本能,以生存于它已经熟悉的世界;而对于探索的目的而言,人类婴幼儿那庞大的头颅和近乎无能的四肢,提供了完美的空白。面对着那个它被抛掷其中的世界,人类恐惧一切未知,渴望将陌生化为可靠的知识。每一个新生个体都将重温一遍这个从迷茫中挣脱的历程,因而与我们只知捕食和繁殖的近亲相比,我们拥有了更多思索的理由。

我并不是要在这里探讨人类学或解剖学。但这个「幼态持续」的概念,至少对我而言,暗示着与生俱来的、抗拒生物遗传和文化遗产的可能性。哺乳类如小鹿,往往出生不久就可以恣意奔跑;我记得我五六岁才有这项技能。作为交换,我的思绪得以享受一团混沌中的自由,为我接触的一切事物任意感染,而不是过早地受到基因写定的本能支配。同样地,因为年纪够轻,我得以用天然的是非观念对外物下判断,而不用过早地继承我们文化中专横的评判标准。

曾经在和朋友聊天时暴论道,人一切美好的品质都是从幼年懵懂、朴素的善恶观念中保留下来。这当然有悖事实;但“天然的是非观”却可能是一味良药,用以挣脱沿袭百年的文化枷锁,或至少逃离家庭灌输的自我认知。我有过一个困惑:既然我将经历的一切悲欢离合生老病死全都由我的祖先经历过、并尽可能地描述了出来,为何“我”仍不愿(至少也无法)将这些经验全盘接受过来,还要重蹈许多古人的“覆辙”呢?如今问题几乎得到了解答:我必须以纯净的人类身份来思考这一切,才能够发现那些所谓的“经验之谈”之中值得摒弃的细节。而这只有在我还愿探索,还未懂得“成年人的做派”时,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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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维诺的白猩猩是这样一个例子,它终日抱着轮胎坐在动物园的监牢里。在作者的观察中,它和轮胎的关系是情感性的,它的静坐是思考。白化病似乎阻止了它像正常同类那样发育出完整的求生本能,它并不只对游客的投喂产生兴趣;它就像一个「试图说话,却没有词汇可以使用的人类幼儿」,困在那个基因尚未介入、大脑自由发展的幼年里。若不是苦于环境的逼仄,它或许本可以成长为一个天才。

而真正的人类天才,如书中的苏格拉底,也发出过类似的宣言:「我的教育从未停止,我的成熟尚未完成,也永无完成的一天。」无论苏格拉底还是白猩猩,都没有选择出生于否的权力,只是简单地被抛掷于这个世界。猩猩无论黑白,最终无法逃离物种的限制;而人类社会的作用在于,它为确保自己的幼儿最终将掌握世界,以世代教育的方式,将照管世界的手段教给他们。多数人选择接受,最终成为他们的父辈;而我相信,总有人的抗争(或名白化病)能坚持到足以对文明作出一丝改变。

是的,这是一本关于人类的、主题过于宏大的书。书中古怪的人名我其实大都不认得。但它至少让我想起那句“因为年轻,我偏要勉强”,点出了那个我几乎赖以生存的命题:“像成年人一样举止”,从来不是成熟的表现;放弃相信一些事情,并不能带来自由,仅仅是在向衰老妥协、任由它一块块挖走心灵。我亲爱的读者,假如你有幸,拥有出身、运气或天分,恰巧还年轻,我愿你能凭它继续清醒地思索;世界则祝你永葆青春。

一个坚持锁车的人,第一次丢车是被学校拖走。一夜之间铃上多了斑斑锈迹,车牌歪歪扭扭,暗示它遭遇的暴力事件;起因是违停在展板前,挡住了清醒的和执迷的人们从那里起跑。当一千个人要从那里跑过,违停的理由没人愿意听。掰车牌很像清晨按住抽筋的小腿,大口呼吸,勉强恢复原状。“摩挲膝盖窝的褶皱”,然后开始想象。

双臂支在松松垮垮的桌上,于是咖啡随着心跳闪着天花板上的灯光。凭咖啡可以清醒吗?叶嘉莹在笔记里写,诗人的天赋是感觉,不知道是多少岁时写的。感觉可以练习吗?玻璃瓶嗡嗡地响着困在里面的品红色的歌声。凭酒可以感觉吗?饮料是能源还是消遣,该选融融的热流还是嘎吱作响的冰块?一个人去世以后,或者变得足够老,她的文字就失去解释了吗?写下过多话语以后,你很难抓住最重要的单词。

危险的事情正在发生。人们在用玻璃屏幕滴的一声换取面包和饮料,百年以前这会是诈骗。人们记得火种和电灯分别在什么时代发明,却没有一门科学指出人类何时发明了欺骗。我只知道,它发明在火种之后,电灯以前。诗人探讨刀耕与火种的时代、玻璃与电灯的时代。分明同样是改变了人类的发明。为什么诗人却很少写欺骗和它带来的惶惑不安,是因为没有一种对应的天赋吗?从那以后,人们发明了基于欺骗的游戏,胜者理所当然地拿走对手的一切;据说,由此产生的快感是生物本能的十倍。语言也因此失去效力,人们开始可悲地询问,你的话是真挚的吗?好人和骗子一致给出否定的答案,不可分辨。于是人们学会了满不在乎地放弃理解,只从他人身上取走自己的所需,透过玻璃屏幕或者泡泡壁。满不在乎是一种天赋吗?满不在乎的诗是真挚的吗?

如果人类的一切知识行将毁灭,只能给后代留下一行字,哪句话最值得?标准的答案:万物由微粒构成。大概没人愿意在人类仅存的知识丰碑上刻下“诗人主要的天赋是”,但他们应该给我一个理由。我猜在这样的末日、最无知的时代,他们还将重新创造一次神祇。那么诗人和基本粒子谁更接近终极问题的答案?

海淀有着一个听起来神秘又古老的名字,然而在一万次的提起中,也许没有一次关于它的字面意思。从南门出去好像走进宇宙中心,玻璃和钢筋太像某片干涸的海洋里折断、沉没的巨轮残骸。知识消亡之后,无知的人们会在这里挖掘遗物;哪些是他们还能理解的:位置编码的新方案、立交桥下的便利店竟然不卖关东煮、还是支付记录里重复出现的地名?他们会重新创造语言吗,会重新开始交谈吗,会产生感情吗?这些都需要天赋吗。

热气是上一个时代的文物。空调吹出来的热风是它的赝品,终究和太阳加热的、被懒于开窗的男孩留在屋里的一点古董空气拥有不同的质地。你会像举着手机搜索信号一样找到最暖和的一块空间,像鱼在寻找宜居的水层。是的,信号越来越弱,冬天了。

冬天通常很短,短如人的一生。就像再怎么难过,也知道事情总会过去。小时候你就凭着这一点信念,熬过了无数个睡不着的午觉和长辈的责罚。而十八岁某天的饭点,在人最密集的食堂,你打翻了一个餐盘,辣椒、土豆和秋葵砸在地上和身上。

我听说,当不幸突然来临时,例如亲人离世、挚友背叛、病危通知或打翻餐盘,人是来不及感到悲伤的。事实上,他并不知道应该先做什么(就像不知道先收拾衣服还是秋葵),因而什么也不做。所以我站在原地,想到身边的人也许抬头看一眼之后什么都不会记住;就像不测发生时,你痛苦又清醒地认识到,那是几乎必然要经历、许多人也早已经历过的。你并不能向自己或其他人证明,你的幸福和不幸不是庸俗的感情。你只是在任由事情发生,任由时间流逝,自然而然;在悲伤的时刻,人尤其依赖时间会流逝这个属性。

物理学没有解决,为何时间与距离看上去如此不同。大多数时候,它都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参数;同空间分量写进同一个四矢,它还是必须带着一个别致的负号。负号是必不可少的,它提醒我们花去的时间可以让距离缩短,而不是更远。据我所知,飞机十二个小时可以把人带到地球的另一面;而只要空气不结冰,三十分钟可以把五公里变成零。

人们发现,低温有助于保鲜。一些人开始把自己冻起来。我也想过。人们渴望稳定、永恒、延长生命,渴望许下或听到关于一生的承诺;也许冷冻确实可以实现这一切。然而人们同时恐惧寒冷。当寒风吹彻,信号全无,人们还是渴望另一个热源,渴望在绝望时,我们把它的温度而不是死亡的必然当作答案。我们会躺在雪地里探讨它:让沙漠宜居的力量、诗人主要的天赋、唯一重要的话题。这就是那个理由。某天这会是我的情诗。

阳光开始给白墙染色。冬天的时候再看,反而觉得摸上去应该很冰凉。天冷并不是因为太阳的无能,只是土地选择装睡,曝晒和轻吻都叫不醒它。这是我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了。当你一个人身处北京的冬天,望穿秋水和忘穿秋裤一样糟糕。你在这个天气里跑过三千米,后来时常想起喉咙里的血腥味。你堆过一个雪人,它是你自己,别人却总把它说成某种神秘的隐喻。你无数次在骑车的时候担心耳朵和手指冻硬然后碎掉。你半夜咒骂着室友来到池塘边冰冷的台阶上,在书店过夜,点一份卫生堪忧但是香到不真实的预制炒饭。你甚至学会喝热饮。终于有一天你承认,你对生活的感受不应该全部关于孤独或假装享受孤独:你在零下的清晨逃避苏醒,因为梦里在上演夏天发生的事情。

从今天起我要为季节编号,就像音乐家和画家为作品编号,随心所欲选择一个晦涩的数字;除非太缺乏灵感,不会用到顺序。所以我死后的那一年编为一号。我还听说,届时我会葬在某个隐秘的山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经纬。

也许不是现在,但我会拾起餐盘的。

我的台历停在上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周,当时很多事情还没有发生。日历不像时钟始终在走,只有勤快的时候才去翻动,否则就停在上一次勤快的日期。重要的日期有很多,前一个才过没多久;可是我的台历顶端的日期是六月二十四日,如果有谁记得的话,那天是我的高中毕业典礼。本来应该读高三的那一年变得异常奇怪,早晨会从某个激烈的梦里醒过来,悲哀地发现自己睡在始终睡不熟悉的床上;甚至有几次翘了早八,只是为了趁没有认清现实缩回梦里。清醒的时间基本泡进了图书馆。靠它,更多地靠稀里糊涂,虽然庸俗,但这一年竟然没有落到比庸俗更差的结局。

看到了物理竞赛的名单,无非是再熟悉不过的校名、似曾相识的人名和几乎完全淡忘的感觉。相信物理是一种相当单纯的观念;而相信为了上一个好大学值得错过在高中本来可以遇到的人和事、可以看的电影和听的歌,像一种别致的恋爱脑,独属于那群在竞赛教室里为同一种激励所激励、为同一种娱乐所娱乐的(主要是)男孩们。但是你既然知道他曾经在实验楼的一间空教室里默默注视楼下去早操的人群,那么你也许可以原谅他后来独处时总喜欢把目光放回记忆里,寻找某个带有蓝色栏杆和金色阳光的画面。也许有某个瞬间你不再觉得他是一个矫情的胜利者。

去年有一个学弟来清华考试。他的家长请我替他抱佛脚;电话里我对这位母亲说我教不了多少,她说这只是为了让他少一些焦虑。我准备的最后的拒绝理由,本来是临时补课只会给他徒增压力。于是我为他翻了三天脑子里的旧纸堆,BE凝聚的笔记,以及记忆:决赛之前我如何因为陪我备考的妈妈没有忍心在清晨叫醒熟睡的我、因为自己少学了两个小时,对她恶语相向;如何在那段时间的某一个晚上对自己说不愿意读物理了。每天晚上我对他说,你回去早点休息就行了;还是会在深夜收到他发来的提问。

今天的此刻他大概正在努力实现愿望。所有人都是,即使是在那些愿望破碎、或者变得透明的时刻。你即使有三百岁也不能宣布说复习没有用,恋爱会分手,人都会死掉,所以不如睡觉。我死掉之前你必须得是错的。

不知道应该算多出来还是缺少了的这一年,在错过了十几个重要日期后,反正过去了。现在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管穿着校服游荡的清华附中同学叫小朋友。毕业的时候如果我还没有一时冲动往这个本子上点过火,我就可以看着这段话好奇这位大二小朋友为何可以矫情至此。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元旦和老师一起喝香菇粥,一个说“我们又老了一岁”,我说我也老了一岁,众人大笑。

你看,并不会因为我不翻日历,时间就永远留在任何我们喜欢的瞬间。但是零点五十五分楼上打游戏的男生在呐喊,理科楼后面的小路不记得走过,咖啡店里卖红酒;理工男摘了眼镜可以把路灯数成星星;图书馆里遍是数分高代,大概一些新同学已经在想象未来的事功。今晚也许梦见栗子结在水杉的叶底。

法律的题材,作为一个专业足够不相干的学生,我自命看得比身边人多。十二怒汉,第二十条,辩护人;去年的冬天我在读jurisprudence,夏天在读那些著名的辩护和控诉。所以《控方证人》对我而言远远不是一部悬疑片,我把它当成一场真实的庭审。

挂着单片眼镜、痴迷于雪茄的律师从接过手杖的一刻起,展示出一个英国人崇拜而世界欣赏的男性形象,让人笃定他会像至暗时刻里的Churchill一样‘mobilize 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send it into battle’。是的,我已经开始期待他在庭上的慷慨陈辞,我信任他,他的同僚信任他,Vole也显得很信任他。因此,当他用单片眼镜对Vole进行测谎时,我也信任他的无辜了。因为一个男人当然有可能被所有的间接证据错误地构陷,而他的眼神不可能说谎;何况这是一个最好的律师得出的结论。

女人呢,Christine,她没能在单片眼镜的测试中交出及格的答卷;因此拉下窗帘的刹那,所有人都知道她心里有鬼。何况她承认她从没爱过Vole,有的只是感激。但她看上去是一个如此坚强的女性,我不忍心和公德一道谴责她。无论如何,她成为了控方证人。

律师的单片眼镜测试失败了。他自命他的单片眼镜比那些凭’overwhelming circumstantial evidence’草率作出判断的观点看得更加透彻:他以为他可以一眼看出Vole的‘candour’,看出Christine虚饰的坚强和冷漠之下一触即溃的内心。而他的两次判断都比旁观者的第一印象更失败,至少在我最初的感觉中我是很爱C这个女角色的,电影的叙事一步步强迫我恨她;我可以偶尔猜想Vole其实是有罪的,但到最后我已经很难接受她的无辜。

当然,法律也彻底失败了。这某种意义上是必然的,法律从来只是帮助我们追求公正而非公正本身。历史上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所有人都知道一个人有罪而不能形成有效的指控,最终’A single acquittal will do’。这并不伤害法律的尊严,对于辩护律师甚至是一种殊荣,因为这样案例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刑罚的底线,从而证实底线的存在。但在本片中法律的彻底失败在于它败给了阴谋和牺牲,这与败给缺乏证据是本质不同的。我们的法官、律师,他们关心一个C和V都永远不会关心的问题:法律本身。从最终律师的狂怒之中足见它受到了多么大的侮辱。

在影片还剩最后九分钟时,(也许是因为悬疑片看得太少)我真的以为这个故事结束了。真的,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作无罪辩护本来就是一件够饱满的叙事,《辩护人》和《十二怒汉》等等剧情也不过就是到此为止。我开始寻找那些未填的坑的答案,我说服自己,C去找辩护律师就是为了打探清楚敌情。很显然我低估了九分钟的力量。

在最后九分钟之前,我们听到的几乎都是角色们的一面之词,以及律师们大胆的猜测;我已经说过,他们的直觉(或者观众的)是如此可信。但是回过头细想,唯一确真的只有一对男女悲哀的故事,只有两人在酒吧相遇的晚上被用写实的方式而非台词被电影表达出来。如果要作隐喻分析,我会说当Vole掏出咖啡,而Christine以一个吻作为回报的时候,两人感情的“交易”实质就已经确定了。但是我不愿这样说,因为这次交易不是平等的。男人为自己辩护,说他把女人救出了德国,因此他值得她的牺牲。但是一个战胜国的士兵在酒吧里对一个失魂落魄的歌女展现出温情,并不是爱情,也不需要牺牲,是男人伺机而动的本能。在这种时候,他清醒地知道自己表现得和其他轻浮男子不同、他此时的温存,对于那个女人而言是多么重要;他欣然加入这场表演,仅此而已。但是C的感情太强烈,太病态,她只用了几分钟就接受他的索吻,尽管她无比坚强、自尊;正如她后来为他辩护,尽管她早已经看清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因此电影里,她假扮成的那个告密者在她的诉说中,只字未提她那不忠的爱人,而是把罪责全部推给了夺走她爱情的那个假想的第三者。

真正的法庭上只坐着这男女二人,没有法官或出庭律师,陪审席空无一人。她坐在控方席上一言不发地听取他的辩护,渴望被他驳倒,好让自己相信他的无辜。他其实只需要说一句“我还在爱你”,他的辩护就圆满完成了;而她会跌坐回自己的椅子,怀着一份哪怕虚伪的感情完成她的牺牲,接受牺牲的代价——伪证的罪名。可是他却拿出那份多年以前他们用咖啡和吻起草的契约试图为自己辩护,声称自己早已有权利脱罪,更有权利移情别恋。在这个法庭上,唯一没有失败的审判者是爱恨和生死。最后几分钟的镜头里,单片眼镜快速旋转,把阳光投射到刀上。’She executed him.’公正的庭审在九分钟里完成了,行刑只花了一瞬间。可悲在真实的世界里,证明她的爱比证明他的罪更艰难:她用尽全力冷漠地说出“我不爱他”,而他去吻了另一个女孩。

至于我们的出庭律师,他早已困在法律的冷漠里了,他本该如此完成一场场辩护。他透过单片眼镜看到一个勾心斗角的足够坏的世界,他的世界观就像法官对助听器奶奶留下的那句话,他可敬地敢于面对它;但是当他目睹真实的罪,而非只是卷宗和证人时,他的心也是必须颤抖的(可怜的心脏病人x)。他在影片的最终一点也不高大,他那些使人不得不鼓掌的精彩辩护再也不重要。英式文字游戏我也会作,the monocle is a manacle,就像电影里的那句台词,’if the barrister should fall off the bannister.’无论是律师或者观众看人的所谓直觉,还是有着恢宏钟声的法庭的谨小慎微,又或者男人的阴谋和女人的执念,都不过是一块可悲而易碎的单片眼镜。

(就电影本身而言,不能不让人想起96年的primal fear,同样是漫长的辩护和最后几分钟的反转。那里的反转就让我很莫名其妙,除了律师发现受骗的痛苦之外,看不到更多内容。)

我也愿意为我轻率的赌约付出一盒雪茄烟。

当你远离那个你称为家乡,并在那里寄存情绪的地方;当你并不怀着纯粹的找乐子的心情;你就会开始关心空气、它的气味、它无休止播放着的声音和它偶然的情绪。

乌鲁木齐的空气和北京很像,这样干燥,神经产生闻见香料的错觉。这种空气在这里风干着葡萄和牛羊肉,把冰川和草原风干成沙漠;在北京,它可以风干人类的心脏。因此也许它本身真是一种香料。无论如何这种空气载着不安的乘客降落在乌鲁木齐,乌鲁木齐,他想,四个吞吞吐吐的音节,无疑是一个奇怪的地名,陌生令人不安。这其实是一个熟悉得可疑的城市。一晚上过后你已经很难想象,它距离那个你称为家乡的地方数千公里。

司机是一个汉族胖子。每一次飞机落地以后总是司机第一个向你介绍这个城市。维族女孩子长得很好看。我不这么认为,事实上我认为汉族人是进化得最好的民族,我们没有那么多体毛,看上去没那么凶。新疆过去真有那么乱吗?什么是乱?排斥汉人。离开汉人他们也很难生存,我们给了他们高产的小麦。也许他们在游牧的年代也觉得自己过得很好。没有人不想吃肉,我们有想吃就吃的鸡蛋,鸡肉越吃越多。

这是一个鸡肉越吃越多的国家,一个经济繁荣的国家。所以乌鲁木齐有大巴扎,bazaar,很多类似的地方还有很多名字;总之是一个生产经济效益的地方,一个人们群聚以生产价值的地方。价值。游客填充着空地。横幅上写着“俄罗斯、乌克兰美女舞蹈”,潜意识里,你觉得这句话有很多地方不对;也许她们还会变成蜘蛛。但是经济效益告诉我们,石榴汁十元一份,葡萄干可以随便尝,烤架上挂满了羊肉和烤鸡。鸡肉越吃越多。两个民族艺人在店门前演奏,其中一个看起来足够老,在用两根鼓槌敲打两个手鼓。你大概不会注意到他的嘴一张一合,即使注意到了,你不可能听见他在说或者唱些什么,也许是那首曲子原本的歌词,赞美一个所有男人仰慕的维族女孩子;那并不重要,他的工作是制造响声;还有经济效益。

这里有一些翻译社。真的,人很需要翻译,否则他们会写出“一袋子5元,一个袋子15元”。不过人们总是会努力地打着手势和我们说汉语,会称呼我为兄弟。阿凡提的故事被翻译成汉语,我熟悉的版本。当你从一群说着你不懂的语言、注视着你、体毛比你多得多的人群中走过的时候,你们的联系有多少与兄弟相仿?

羊肝、叫不出名字的瓜果;来过新疆的证明。吃一块瓜吧。一个没有我坐下来高的维族女孩子,正在把一块蜜瓜推到我们的面前。新疆的蜜瓜太甜了,就像溺爱的母亲,你对她说你喜欢甜的蜜瓜,它便只保留糖分;羊肝更有父亲的风格,坚韧而苦涩。而孩子在售卖蜜瓜。为什么是孩子?因为我们的确没有拒绝她。经济效益。这真的是一个鸡肉越吃越多的国家吗?如果把那些鸡肉从烤架上通通取下,这是一个怎样的国家?没有蜜瓜和羊肉的新疆,我想,会展示很多其他的东西。

汽车在街上拖长一声鸣笛。安检进入酒店。这里同时是一个商场,六楼甚至是一家KTV。电梯里的一个维族女孩子在六楼离开。这是一个熟悉得可疑的城市。它太像任何一座城市了。

再多过几天文图也闭馆了。这时候人已经很少,积木一样的木条织成圆形的穹顶,像捕鱼的束口笼子捕获阳光洒到一层中央无人的桌椅上。我挑到这个觊觎很久的F1C001座位,两面都是大窗,可以盯着匆匆路过的行人和麻雀;面前是我的咖啡和各种纸页——假如要我来捏造一个自己,我就用这两样材料,如果还缺少胶水,就再去窗外的花坛攥一把泥。

我去年十月份第一次走进文图。平时这是一个通常除非早起没有空位的图书馆。当时我夹着电脑,学着所有定了闹钟来文图、准备写上一整天论文的人一样,煞有介事地插上电、打开灯,小心地把椅子拖出来而不发出声响。我还是学的不像:他们可以借一杯咖啡和一副耳机坐满十四个小时;而我坐不住,总是丢下工作去围成一圈无始无终的书架里迷路,永远忘记I207在圆周的哪一段;或者透过毛玻璃挡板看着对面同学的虚影发呆,双手托着腮睡着。总之我很快妥协了,后来只来文图读书和睡觉,或者如果有十足的闲心,像这样写一点闲话。

很多清华的同学都最爱文图,爱它安静的空调噪音、两人一张的大桌子。我待它很虔诚,不愿意把作业和公式带进这个I字开头的书架堆里。所以我还是和这里的常客们格格不入,他们反倒在图书馆很少读书:就像有人问过我“为什么你也来图书馆”,他们如今也可以这么问,好笑的是换了一种理由。

文图的咖啡馆有全校最美味的甜食。两个店员小哥总是在柜台后面摇摇晃晃,压低了笑意交谈。我会走上前去在他们的注视下读很久菜单,然后认真地要一杯毫无新意的大杯冰美式,让他们被逗笑。甜品柜里有一排小灯,亮度不均匀,总是照亮更好吃的那一边。

还有什么?电梯里面贴着一首唐诗,就像小学教学楼墙上贴的那种;惊人的是竟然定期会换。三楼有一扇瘦瘦高高的窗户,如果调整好角度,大概可以在一块完美的长方形日光里做个好梦。某个隐秘的地方藏了一个书库,要预约才能取书,其中有一些远渡重洋又历经岁月,有着褪色的封皮和迷人的气味。如果过了午夜,我会把《河上一周》打开倒扣在脸上,用它的熏香和重量治愈失眠,梦见某一位老先生年轻时洒在它纸页上的咸水。一楼的书架外边摆了半圈佛像,我觉得不明所以,但’if there is any deity to it, I shall be most present at her shrine.’

万卷古今销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

我妈妈有一本她中学时用的英文小词典,送给了我;扉页上她用最优秀的少女的字体抄了许多诗,有这一句。我知道这诗并不好,闲心太重,缺少力气;但这就是文图给我的感觉,是我很真实的享受。因此虽然她享有我的独爱,我仍然不敢花去所有时间享受她的温和。剩余的日子我会去北馆。

北馆(李文正)和逸夫馆连成一座,我认为是本校最严重的一对misalliance。北馆冷色、敞亮、现代,却有生气,因为学生多,靠近街道;西馆则昏暗、木质、书架很多,装潢局促而浓重。借用Y的话说,北馆的书“都是莫名其妙的组合”,因此并不吸引人,我只把北馆当成工作的场所,很少在这里读书。这里人和人并排坐,也没有隔板,各种人都有,学生以外还有教师,还有清华附中的小孩子,还有门厅里好奇的游客。大一的同学最多,因为各处可见普物、微积分、工程制图的教材。北馆的常客互相都记得面孔,却连点头都几乎没有过,我怕他们多年以后仍然如此。不过他们确实已经有了非凡的默契,不到夜里十点闭馆很少有人离席,一样忙,在考试周结束以后一样地作鸟兽散。甚至还有清华附中的高中生被家长领着来写五三的。

然而我又知道他们是多么不同的有趣的人。出了北馆的大门,那些高中生会和父母吵到崩溃大哭。学生可以随意大声说话,和朋友抱怨教授的刁难,大骂学分绩制度;会和室友吵架、恋人分开;会和心爱的人表白,然后成为北馆东边的情人坡上穿着中学校服、毕业学士服或婚纱的情侣中的一对;会为了理想或现实放弃现实或理想,精彩地经历一切平凡的事情。然后他们会回到北馆计算下一个积分,又或者某一天永远离开那里。

三楼的窗边可以看到晚霞。晚上六点左右,有人变换着姿势在窗边自拍,有人单手托着脸默默地看。然后所有人成为窗子里的剪影。

北馆的地下是邺架轩,少数全天亮灯的地方。出于一半的疯狂和一半的心如死灰,我在那里通过几次宵,八九点钟人渐渐多,一两点钟渐渐少,剩余的几个人三四点钟在桌上一个个睡着。我六点去吃顿早饭,回宿舍倒头就睡,背负室友卷王的骂名。我其实知道我什么也没读,熬夜并没趣。充实的日子里再也不想去那里。

北馆偶然也会坐满,因此我才去过两次西馆(逸夫)。那里中庭的座位久负盛名,有深色长木桌和复古式绿色台灯,大概可以给人种anachronism的错觉,忘记时间的流逝。但是西馆的建筑我实在不喜欢:格子天窗在书上投下栅纹,晃眼,又热;门口有高高的台阶,两侧又有双开的折叠楼梯,都太老气太死板,是佯装出来的威严。过去的总服务台现在空无一人,更显得假。

此外去过的只有法图,印象是比较拥挤,学生们看起来出奇用功。可能学法的学生课业太重。我去取过一本jurisprudence,那书上有过去学生的笔记,起初头头是道;到了后半本变成胡言乱语,横线都勾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我替他许愿他的教授只考前半本。再除此以外,美术、金融图书馆,我都一无所知、无从谈起。咖啡也喝完了,再写写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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